原标题:聚焦监督主业 提升履职素能——云南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组织开展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培训
12月17日,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组织开展“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培训”,全省17个分州市院和部分基层院执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与业务骨干,以及省院第五检察部全体人员共8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为期4天,主要任务和目的是: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张军检察长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案件质效,不断提高全省执检检察人员的执业素养和办案水平,力推我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面持续发展。
培训会上,第五检察部主任李立作开班动员讲话,并结合我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实际,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新时代执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回应人民群众对执检工作寄予的新期待,切实认清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对执检工作带来的新影响,坚守刑事判决、裁定执行最后一个司法环节的公平正义,维护监督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是强化履职尽责,聚焦监督主业谋划工作,提升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突出四项核心业务:全面推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稳中提质,持续强化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质效,有效促进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检察常态化,以扫黑除恶“破网打伞”为契机,深入推进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相关职务犯罪的查办工作;树牢“人权保障”理念,认真做好“依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等专项活动;规范履职配套建设,提升整体监督水准。
▶三是加强业务学习,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供有力智力支撑。提升思想境界,转变司法理念,树牢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识,依法依规办案,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增强履职本领,加强业务培训和实战训练,怀有“本领恐慌”意识,注重钻研业务、练好“内功”,提高专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专业本领;做到知行合一,将学习所获转化为工作能力,学以致用,发挥好业务骨干的引领示范作用。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贴近实务,课程设计科学合理,既有前沿理论教学、典型案例分析,又有互动交流研讨。同时,邀请到4位省外从事执检工作的资深业务专家和检察官,分别就刑罚执行监督案件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侦查、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化技术化办理、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等内容进行现场授课。培训要求全体参训学员遵守纪律、用心听课、认真笔记,踊跃发言,做到学思践悟、确保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康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