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2月16日从“六安市住建局发布”了解到,满足复工条件的该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可于2月24日前优先复工。
据悉,2月15日,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项目复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就有序安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项目复工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通知》要求全面实行复工报备
疫情防控期间,对于使用本地建筑工人为主、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可安排在2020 年2 月24日前优先复工。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复工实行报备审批制度,由建设单位按照“一责两案”,即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建立疫防方案和复工方案的要求,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报备材料,包括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复产复工和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以及职工健康状况台账等,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切实做到“疫情风险不可控不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不复工”。
《通知》强调严格把好“六关”
(一)疫情防控机制要到位。建设单位要牵头制定复工及疫情防控方案,复工方案应包括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防疫管理、应急预案等内容。建设单位在复产复工前,应先行建立企业疫情防控管理体系,责任到岗、到人,并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二)从业人员排查要到位。建设工程项目复工前应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排查登记,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确定复工人员,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的人员,暂不返岗。对出现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员工立即隔离并规范送医诊治,第一时间向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乡镇(街道)报告。
(三)防控物资配备要到位。根据在建工程规模和从业人员数量,在满足防控需求条件下,配备不少于一周的消毒液和喷洒器具、口罩及红外体温探测仪等疫情防控物资,设置有临时隔离场所。同时,要保障从业人员住宿有相对独立空间。
(四)现场内部管理要到位。对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配备疫防人员对进、出工地实行实名制考勤、登记和核查,建立体温检测、日常消毒、分散就餐、信息报送等制度。上岗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员工进入施工现场一律测量体温。工地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地方应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天全覆盖消毒。施工现场作业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等物品收集容器,做好垃圾污水处理等工作。严禁聚集性活动,暂停会议、集中培训、聚餐等群体性活动,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五)安全措施保障要到位。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复工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验收。要突出重点工作,主要对深基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稳定性、高支模、沟管槽开挖防护措施、施工电梯、施工用电等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消除隐患,确保措施保障到位。
(六)人员教育培训要到位。建设工程项目复工前应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卫生防疫教育,普及疫病防控知识,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科学防护意识和能力。同时,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通知》要求加强监督检查
各县区(市开发区)承担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联合卫健、应急消防、乡镇(街道)等部门对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项目复工情况进行巡查、督查,重点监督检查从业人员体温监测、公共场所日常消毒、人员隔离等防控措施及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对不能满足复工基本条件、未经报备擅自复工的,以及由于失防失控造成疫情扩散和安全事故的,责令停工并从严追究责任。
六安住建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窦祖军